起訴離婚:如果只是單方面要求的訴訟離婚,壹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壹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需要提交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
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壹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