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有相應規定:
第三十三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均可申請單位卡。可申請多張商務卡,持卡人資格由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書面指定和註銷。
每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都可以申請個人卡。個人卡主卡持卡人可為配偶及18周歲的親屬辦理附屬卡,附屬卡數量最多不超過兩張。主卡持有人有權要求取消其附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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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
第六十條?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個人理財業務管理制度,明確個人理財業務管理部門,並根據理財顧問業務和綜合理財業務的不同特點,分別制定理財顧問業務和綜合理財業務的管理規章制度。
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並根據實際投資收益確定客戶實際收益的理財計劃。
第六十壹條?商業銀行應將理財咨詢服務與壹般業務咨詢活動區分開來,按照防止誤導客戶或不當銷售的原則,制定個人理財人員工作規則和規範。
百度百科-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