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1 10月27日,銀監會正式發布《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信用卡業務快速發展中的各種問題進行了明確規範:今後信用卡不活躍的銀行不得收取年費,向學生發卡需征得家長同意...很多不合規的業務,而且銀保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半年內做出調整。
2.信用卡未經激活不能使用。
《辦法》明確規定,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發卡銀行不得為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內未激活的信用卡賬戶提供換卡服務。
這意味著,今後持卡人即使被勉強“處理”,只要不主動激活,也不會有任何後果。不活動的卡不能使用。
擴展數據:
收費之前沒有啟用,銀監會也沒有明確規定。
《辦法》並未解決部分持卡人關心的“之前未激活的信用卡如果收費能否得到補償”的問題。
某銀行信用卡部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取消之前的年費估計很難,因為銀監會對此沒有明確規定。她提醒,雖然持卡人對之前未激活的“已收費”信用卡非常不滿,但在銀監會沒有出臺明確處理細則的情況下,持卡人收到年費賬單後不還款,可能會影響持卡人的信用記錄。
鳳凰。com-CBRC:以後信用卡不激活不收年費(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