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和見證人(如銀行卡、信用卡、存折和身份證件等。)掛失,並向原相關發卡機構申報作廢業務。
銀行卡掛失補辦?
(1)各家銀行的規定都差不多。分為臨時掛失和長期掛失。臨時掛失為7天,正式掛失後長期掛失無效。口頭掛失和書面掛失壹般需要7天* * *,以正式書面掛失為準。正式書面掛失後,口頭掛失自動失效。如果沒有書面掛失,有效期過後凍結賬戶自動停用,口頭掛失可以繼續。如果是普通借記卡,可以在書面掛失到期後的那個時間(第二天)辦理,賬戶會自動轉到新卡,新卡會有新的賬號。輸入新密碼後,當時可以繼續使用。掛失費每次10元,補卡費用每張5元。(如果妳想繼續使用妳以前的賬戶,問銀行。)
(2)代為掛失,需要拿到雙方身份證原件。
(3)新卡完成後,舊卡會自動註銷,不用擔心。
(4)銀行卡掛失期間無法收到匯款,因為此時賬戶被凍結。
口頭掛失時需要核對卡主身份證號、開戶日期、余額等信息,有效期5天。即掛失當天是第壹天,到第六天淩晨0點結束。比如18掛失,壹直到24日淩晨0點,中間這段時間是口頭掛失的有效期。24點以後會自動“脫鉤”。此時需要在24日零時前到銀行書面掛失,並攜帶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半年的臨時身份證及護照中的任意壹張。
交通銀行分行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客戶身份證和銀行卡壹起丟失,客戶可以先提供戶名等簡單的客戶信息,銀行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凍結其賬戶。壹般情況下,口頭掛失時需要提供身份證號,並核對開卡時留下的其他信息和卡內余額。口頭掛失凍結有效期為五天。書面掛失的話只能用身份證原件,其他證件都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