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當場寫處罰決定的,需要在違章後15天內,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處罰單到當地交通支隊或大隊處理違章。超過15天仍未處理的,按日加收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的金額不超過原罰款的兩倍。這種處理方式是目前最常見的處理方式,缺點是手續繁瑣,流程復雜。
2.如果是電子眼監控的異地罰單,車主可以在交通網站查詢違章記錄,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壹個月內到違章地交警隊進行處理或者聯系經銷商代為處理。但是要註意盡量不要超過壹個駕駛證記分周期,避免出現壹個記分周期沒有及時清零,導致下壹個記分周累計扣12分的情況。
3.如果長時間不辦理,會影響驗車、汽車交易等業務的辦理。所以違章罰單要及時補交。如果車票不幸丟失,壹定要盡快帶著身份證到開罰單的交警大隊,及時繳納違章罰單,避免出現上述不利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