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車收費技術特別適用於交通繁忙的高速公路或橋隧環境。傳統的有車道隔離措施的不停車收費系統通常稱為單車道不停車收費系統,無車道隔離的自由車流不停車收費系統通常稱為自由流不停車收費系統。
不停車收費的實施,可以讓車輛高速通行(幾十公裏甚至100公裏以上),因此可以大大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電子不停車收費可以降低收費管理成本,提高車輛運行效率;同時也可以大大降低收費站的噪音水平和尾氣排放。因為通行能力大大提高了,可以減少收費站的規模,節省基建費用和管理費用。
此外,不停車收費系統不僅是城市先進的收費技術,也是通過經濟杠桿調節交通流量的實用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對於交通繁忙的橋梁和隧道
不停車收費系統可以避免月票制和人工收費的諸多弱點,有效提高這些市政設施的資金回收能力。
為確保全國ETC聯網的實施,交通運輸部成立了由部分管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國ETC聯網工作: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
聯網將分四個階段實施。第壹階段為2065438+2004年6月底前,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控與應急處置中心(以下簡稱部路網中心)會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成立管理委員會。由部路網中心牽頭制定並完成全國ETC聯網技術實施方案。啟動全國ETC聯網結算中心系統建設。各省(區、市)均已制定完成本地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為2014、12年底前,開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東、陜西ETC聯網。全國ETC門戶網站開通運營。
第三階段是2065438+2005年9月底前,開通其他尚未實現ETC聯網的省(區、市)。
第四階段是在2015、12年底前,制定全國ETC聯網運行和服務評估體系,總結評估全國ETC聯網實施情況,制定下壹步ETC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