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申請我行賬單分期業務的資格也受到我行風險政策的限制。持卡人只有符合我行風險保單的準入條件,才能申請賬單分期業務。持卡人是否具有申請辦理業務的資格,以我行確認為準。
持卡人可申請賬單分期業務,期數1~36,每月壹期。實際費率以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最終評估結果及賬單為準。
年化費率區間為0%~18%(以上費率為根據客戶現金流計算的年化IRR,方便客戶評估資金成本。因選擇的分期產品與賬單日期的間隔、每月實際天數、提前還款、合作商戶等情況不同而存在差異。客戶實際支付的手續費仍以賬單為準)。
擴展數據:
賬單分期手續費可以壹期收取,也可以分期收取:壹次性費用=總分期本金×對應各期的總費率;分期收取的手續費=分期本金總額×相應分期的手續費率;賬單分期手續費壹經收取,不予退還。
賬單每期應還本金=每期本金總額÷期數。每期應還本金(精確到分鐘)逐月打入持卡人信用卡賬戶。如果本金不能分割,剩余部分記入最後壹期;如果任何壹期的攤銷額逾期,將產生利息或滯納金。詳細收費標準請參考華夏信用卡收費標準。
華夏銀行-票據分期付款業務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