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袁大媽銀行卡內退休金不翼而飛的事,可謂是壹折三波。袁大媽發現3000多元的退休金不見後,去找銀行;銀行說錢被劃走填補了信用卡的缺,袁大媽聲稱沒有辦理過信用卡;銀行調取監控錄像證明,袁大媽確實辦理過信用卡並親自激活後,袁大媽又稱自己從沒有使用過信用卡?,這就奇了怪,問題究竟出在哪裏,誰為此事承擔責任呢??四哥有法說?認為,還需要弄清實際實際情況後,才能區分責任。
壹、事件:銀行卡內的退休金不翼而飛河南已退休的袁大媽打算取錢買藥時,卻發現卡內3000元的退休金不見了。袁大媽跑到銀行去咨詢,銀行查詢後告訴她,因為她的信用卡出現拖欠,退休金被劃走填補了信用卡。信用卡流水顯示,從2019年開始,這張信用卡就開始出現大量的消費記錄,包括美容、買衣服、買包、會所等等。
大媽說自己從沒有辦理過信用卡,也沒有進行過這樣的消費,哪裏來的拖欠?銀行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連夜聯系相關人員調取了辦理信用卡的監控錄像,卻發現信用卡是袁大媽親自激活的。在證據面前,袁大媽不得不承認信用卡是自己激活,但自己確實不知道信用卡在哪裏,裏面的錢是誰消費的?銀行工作人員也表示,他們會將交易明細調出並與袁大媽逐壹核對,如果證實這張卡袁大媽並沒有消費,很有可能是被別人盜用消費了,銀行也會配合袁大媽到公安機關報案。?
二、面對這樣的糾紛如何解決?誰來承擔責任?要想區分裏面的責任,就要搞清其中癥結所在。
1、袁大媽盡量回想壹下信用卡的去處:
自己辦理過信用卡並親自激活,連這些事情都不記得,說明袁大媽記性不太好。從信用卡消費記錄來看,消費行為趨向於年輕消費者,可能不是袁大媽親自消費。袁大媽應當努力回想壹下,當初辦理這張信用卡是幹什麽用的?信用卡究竟是遺失還是借給了親友使用,還需要她向周圍親友打問壹下。如果直接按盜用信用卡去報案,警方調查發現是她親自借給了親友使用,那就尷尬了。
2、銀行方面應當盡力協助:
銀行方面能夠證實信用卡是袁大媽親自激活,還需要查證這張信用卡有沒有掛失補辦記錄,看銀行自己的工作是否存在失誤。如果沒有掛失補辦記錄,也不存在失誤的話,銀行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為了盡快解決糾紛,銀行方面應本著為客戶服務的思想,協助袁大媽查明事情真相。無法查明真相的,可以協助袁大媽報警。報警是袁大媽的事,銀行只能起到協助作用,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是銀行失誤造成。
3、如果查明是袁大媽遺失信用卡和密碼的,被他人盜用,責任就在袁大媽壹方,銀行不需要承擔責任,袁大媽只能向盜用人追討。所以說,只有查清信用卡使用真相後,才能區別責任。按照侵權歸責原則,誰有過錯誰來承擔責任,不存在過錯的當然不需要承擔責任。
好在這個問題發現的比較及時,只有三千多元的糾紛,問題出在哪壹方都不是太大的損失,只要不再擴大損失,糾紛就容易解決。如果被他人盜用刷卡消費幾萬元,且揮霍壹空無法追繳的就麻煩了。
三、對老年人使用信用卡的提示:1、盡量不要辦理信用卡。因為老年人的收入是固定的,不太適用信用卡超前消費模式,過度消費會成為自己的負擔。
2、不要貪圖小便宜辦理信用卡。有的銀行或者代理機構,為了增長業績,經常拿著小禮品、承諾小便宜誘惑老年人辦理用途不大的信用卡。老年人不清楚裏面?套路?的,就會落入?坑?中。如果是被哄騙辦理信用卡的應當及時銷戶或者報警。
3、已辦理的信用卡應妥善保管。老年人本來就記性不好,應當將銀行卡、信用卡等重要憑證集中存放,或者交給年輕人保管。對於根本沒有用途的信用卡直接銷戶最好。
4、不要輕易出借信用卡。不管是出借給親友還是子女,都有可能造成消費糾紛。為不給子女留麻煩,更不能出借給他人。
結束語:想來想去,作者認為這起糾紛問題可能還在袁大媽方面,可能是有人誘惑她辦理了信用卡,卻又以某種名義將卡拿走,時間壹長,袁大媽就忘記是怎麽回事了。朋友們對此如何看?妳們也來幫助破壹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