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加強對關聯交易和關聯行為的分析,建立集團客戶發現機制,清晰了解集團的關聯關系,有效把握關聯交易的實質和影響,從根本上提高集團風險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強貸前調查,提高調查水平,嚴格控制集團客戶關系。除了完成單家企業的資信調查和信用評級外,還要對集團的股權結構、主要行業情況、市場份額、銀行融資、區域分布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理清集團的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正確列示集團譜系,客觀呈現集團資信調查報告。在客戶評級中,關聯客戶評級不應高於集團公司評級。協辦行發現集團子公司存在特殊風險的,應當及時向主辦行報告相關情況,並相應調整子公司評級。其次,積極探索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的認定方法。通過集團的業務經營與資本交換的關聯程度、公司標識的統壹程度、集團成員對外投資與投資接受程度等,了解和掌握集團的族譜和管理風格。重點從控制* * *投資* * *、被控制* * *投資* * *、交易和定價政策上發現關系。沒有明顯控制關系的,應當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確定關系,共同所有人、控制人和管理人的企業也應當視為集團管理。加強關聯互保分析,分析關聯互保的背景、總量和結構,確定關聯互保的風險程度。第三,建立集團客戶發現並產生* * * *的機制。從某種程度上說,集團客戶的發現機制是銀行集團風險管理的先導。國內銀行應建立集團信息集中維護機制,改變目前分散的模式。具體來說,基層銀行可以提供集團客戶信息,總行和分行要設立集團風險經理集中錄入。第四,科學設定集團風險限額,防止過度授信。為有效避免過度授信,國內銀行必須強化理性競爭、審慎授信的風險理念,加強同業交流與合作,探索有效方法,科學設定和管理集團風險限額。首先,建立確定集團風險限額的機制。集團的風險限額必須與其業務規模、財務狀況、債務結構和現金流相匹配。如果風險限額是根據信用等級和債務結構確定的;根據集團主營收入、凈利潤和現金流確定風險限額;根據集團的凈資產、負債率和債務結構確定風險限額,並結合多種方法確定。其次,不同地設置和使用集團風險限額。對於契約式集團,集中授信、分散使用應以集團合並財務報表為基礎,綜合考慮集團凈資產規模和年度營業收入、經營性現金流、債務結構和相應的償債能力等因素確定集團風險限額。然後考慮集團中單個客戶的獨立償付能力、貸款合謀風險、關聯擔保能力風險以及風險的傳染,審慎確定集團內主要成員的風險限額。對於松散型群體,要分散授信和匯總管理。先分別計算集團成員企業的最高授信額度,再計算集團的整體風險限額。第三,完善分行和客戶經理的績效考核機制。降低貸款規模在考核中的比重,突出風險價值導向考核,通過考核機制的完善促進理性審慎的風險文化落地生根,推動牽頭行和協辦行積極參與集團風險全過程。五、加強信貸資金使用管理和還款來源監控首先,密切關註集團的投資行為。銀行貸款應主要支持集團核心業務、核心項目和核心資產的流動性需求,避免與高成長、高資本運作、高投資期限的集團開展信貸業務;突出支持穩定增長的集團,聚焦主業,適度投資,堅持流動資金不得用於集團項目投資和M&A支出。貸款發放後,要及時管理資金的使用和流向,掌握集團的核心現金流,保證第壹還款來源的充足。其次,要合理安排集團的資產業務品種。品種安排必須與集團真實需求相匹配,中長期貸款要滿足項目建設或技術改造的資金需求,避免短貸長占。流動資金貸款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基本需要和臨時需要。第三,貸款用途納入合同條款管理。設定預防性條款,如信息披露與通知、資產轉讓限制、財務比例限制、關聯交易限制、利潤分配、交叉違約等條款,確保集團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第四,加強集團賬戶資金流向的監測和分析。將銀行的信貸系統與會計系統對接,通過技術手段監控集團賬戶資金的流入流出,跟蹤信貸資金流向,監控是否按合同使用,分析其真實還款來源。如有異常流向及時采取措施。不及物動詞加強集團客戶的風險預警和貸後管理,完善IT支持系統,有效避免集團信用風險的“死亡”。要借助IT系統支持,加強風險預警和貸後管理。壹是加快風險預警系統建設,特別是集團風險預警。國內銀行應在學習和借鑒國際先進銀行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研究風險預警指標體系,開發風險預警模型,建設集團風險數據庫,通過關鍵指標進行風險預警,及時做好風險評估,建立不良集團“黑名單”制度,前移風險管理措施。關註集團經營現金流和關聯公司賬戶資金流入流出情況;將關聯信息、關聯交易、關聯擔保作為非財務預警重點。二是充實風險管理專業隊伍,加強集團貸後管理。集團的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是壹個持續的過程,風險預警的實施依賴於適當的貸後管理,這需要壹批專業人員作為債務人集中管理集團,密切監控集團的重大制度變化、經營財務狀況、重大投資活動、核心資產變動、社會和法律活動,密切監控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大額資金交易和資本市場舉措,並關註其他利益。根據集團客戶信用等級和債務等級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貸後檢查頻率和檢查方式,並將檢查中發現的重大變化及時記錄在征信系統中。三是完善集團風險管理信息系統。該系統應包括集團關聯關系、關聯交易和關聯擔保等信息,以及集團風險管理中產生的評級信息、調查報告、檢查報告和風險預警。至少要達到以下目的:可以隨時列出每個集團所擁有的企業清單,顯示集團的“家譜”;隨時可以給銀行每個集團關聯企業的每筆貸款;您可以為每組中的所有企業設置最高信用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