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是指銀行或專門公司向持卡人發放的壹種信用憑證和支付工具,用於在商場、餐廳、酒店等消費場所取現、結算或直接消費。所謂的信用在這裏有兩層意思。壹種是持卡人能信守承諾,說話算數,在經濟活動和消費活動中有壹定的經濟實力和支付能力。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信用卡也反映了壹個人或壹個企業的信用狀況。第二,信用卡本身具有金融機構的壹些信用功能。
信用卡有三種:借記卡、準信用卡和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發卡銀行給予持卡人壹定信用額度的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後還款。
信用卡信用額度
1.發卡行根據持卡人的信用狀況確定信用額度,並有權根據持卡人信用程度的變化調整其賬戶的信用額度。同壹賬戶下的所有信用卡共享該賬戶的信用額度。
2.同壹持卡人個人卡單筆透支不得超過20000元,公司卡單筆透支不得超過50000元。
3.個人卡同壹賬戶每月透支余額不超過5萬元,公司卡(商務卡)不超過發卡行授予公司綜合授信額度的3%。無綜合授信額度的單位月透支余額不能超過65438+萬元。
還款方式
1.免息還款期待遇(非現金交易)。免息匯款期限為銀行記賬日至發卡行對賬單通知中規定的到期還款日,到期還款日壹般為對賬單打印日起第25天。最長免息還款期60天。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營業結束前償還全部銀行資金,可享受免息還款期,非現金交易無需支付透支利息。
6.持卡人提取現金時,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並自銀行記賬日起對現金交易金額支付按規定利率計算的透支利息。持卡人使用信用額度取現,每卡每日不超過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