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通知》,商業銀行賬戶管理規則將從65438+2月1起進行相應調整。
對在工商銀行開戶之日起至開戶次日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通知的規定暫停其非櫃面業務。重新核實身份後,即可恢復其業務。因此,持卡人需要攜帶身份證和信用卡到櫃臺網點激活。
擴展數據:
暫停無交易賬戶非櫃臺業務6個月。
據公安機關介紹,犯罪分子大量購買賬號並開設假賬號後,部分賬號不會立即激活。壹般情況下,個人開戶後壹般會立即激活,長期不使用賬戶應作為異常情況高度關註。
通知中還規定,對自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應暫停櫃臺業務,支付機構應暫停壹切業務,直至單位和個人向銀行、支付機構重新核實身份。
個人賬戶電話號碼必須與身份證對應。
目前,隨著短信驗證碼、短信余額提醒、重要通知的使用,手機已經成為銀行和支付機構驗證個人身份、保護個人資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壹般來說,壹個手機號是壹個人用的,應該對應同壹個人的賬號。
為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同壹手機號操縱多個犯罪賬戶,《通知》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建立賬戶預留聯系電話號碼與個人身份證件號碼的壹壹對應關系,對壹個聯系電話號碼對應多個身份證件號碼的情況進行查處。
針對同壹個電話對應多個賬戶的情況,銀行和支付機構需要與當事人進行確認。無法證明其合理性的,應當暫停相關銀行賬戶的非櫃面業務,暫停支付賬戶的所有業務。
銀行和支付機構可以拒絕可疑開戶。
“根據公安機關和銀行反映的情況,不法分子冒充他人或虛構代理關系開戶,有壹定的特點和規律。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嚴格控制,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有效識別和攔截。
現行制度沒有規定銀行可以拒絕為個人開戶。對於壹些可疑情況,銀行和支付機構往往會開設賬戶,以降低投訴率。"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避免這壹問題,《通知》明確,在規定的異常情況下,銀行和支付機構可以拒絕開戶。
為防止銀行和支付機構擅自拒絕開戶,侵害消費者權益,《通知》對可以拒絕開戶的情形進行了嚴格限制,主要包括單位和個人身份存疑時拒絕向銀行出示證明文件、組織他人開戶、有明顯理由懷疑開戶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等。
開戶六個月內無交易的銀行將暫停其非櫃面業務——鳳凰。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