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制度,壹般情況下,別人拿著妳的身份證就不能辦任何業務,包括信用卡。銀行所有涉及提供身份證的業務,壹般都需要核對身份證,要求我辦理的業務員核對身份證與持證人是否壹致。
特別是在信用卡辦理過程中,必須實行“三親”制度:
1.親自見申請人。
2.親核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看申請人本人簽名。
只要銀行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制度,只有妳的身份證是不允許申請信用卡的。
所以,既然別人拿了妳的身份證去辦信用卡,那就證明銀行失職了。
解決方案:
1.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銀行。
2.信用卡還款信息將被央行征信系統記錄24個月,即信用卡逾期還款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將在征信系統保存兩年。如果用卡終止,對應的記錄不會滾動,而是長期保存。所以妳可以自己把那張卡的欠費改了,使用兩年以上,期間保持良好的信用,這樣妳就可以通過滾動記錄把不良記錄從征信系統裏去掉,然後就可以貸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