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破產的條件如下:
1、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2、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資不抵債是指債務人的負債超過實有資產。其著眼點是資產債務的比例關系,考察債務人的償還能力僅以實有資產為限,不考慮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償還因素,計算數額時,不考慮是否到期均納入總額之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十三條 法人被宣告破產的,依法進行破產清算並完成法人註銷登記時,法人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壹時,法人可解散:
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因法人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