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專業律師,但我以前在中信信用卡中心工作。我見過很多這樣的銀行,它們的債務是不可轉讓的。妳有妳的立場,銀行有銀行的立場。如果大家都像妳壹樣,銀行怎麽會有制度和協議?妳怎麽想呢?當您申請信用卡時,您填寫您的直接聯系人和朋友的電話號碼,只是為了確認您的真實身份和信息。銀行聯系妳的朋友家人催款,或者提醒妳催款,都很正常。至於妳家,銀行肯定會來找妳討債的。妳的立場是,沒錢可以少交。這可以解釋妳第壹次接到銀行工作人員電話時的情況,但是如果過了最後兩個月的免息期還不起作用,妳必須壹次性還清或者想辦法借點錢還。
我告訴妳壹般的銀行流程:第壹次逾期免息期是15,銀行會短信通知還款。如果中途沒有還款,會第壹時間電話提醒。如果超過三次電話還不上,銀行會記錄不良信用記錄。(其實這期間妳單方面解釋找不到工作,沒錢,但是如果每次銀行電話後妳交壹點,哪怕是300,500元。這在行動上表明妳願意償還)但是如果壹分錢不還。其實解釋什麽都沒用。銀行還是認為妳惡意透支,不還。這樣的案例在我們國家有很多。以後銀行還會繼續催款,壹次記錄壹次不良信用記錄。這個記錄會上報人民銀行(現在所有銀行的信用查詢都在人民銀行),超過三次妳就會被列入黑名單。超過五次銀行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款項。
按妳說的,估計妳現在上黑名單了,會影響妳的前途。信用卡辦理和銀行貸款買房買車基本不批。
不知道妳第壹次透支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欠了5000多)如果兩個月還不上錢,壹般銀行會采取法律手段,所以妳最好想辦法借點錢或者在家裏籌點錢來還,以防警察通過妳的賬戶或者妳的公司找到妳。妳還是要還的。大家都是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到時候不找妳,丟了工作就不值得了,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