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可以攜帶繳款憑證到執行案件的法院申請解除對銀行存款的凍結。然而,在解除凍結之前,需要履行所有法律義務。
壹般來說,法院收到罰款後,會及時解封被查封的賬戶。如果沒有及時解封,可以向法院申請。銀行收到通知後,會解凍妳的賬戶。
銀行賬戶凍結六個月,六個月後賬戶自動解凍。
繳納法院罰款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壹周解除限制消費,解除限制消費的條件包括:妳能提供真實有效的擔保;經與申請執行人協商,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高消費令限制。繳納法院罰款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壹周解除限制消費,解除限制消費的條件包括:妳能提供真實有效的擔保;經與申請執行人協商,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高消費令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144條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經被凍結的,不得再次凍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三條
罰金應當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壹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罰金不能足額繳納的,人民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的,應當隨時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