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現是指持卡人以現金形式通過其他方式而非通過正常合法程序(ATM或櫃臺)提取卡內信用額度內的資金,同時不支付銀行取款手續費的行為。信用卡套現犯罪違法;信用卡套現是指持卡人以現金形式通過其他方式而非通過正常合法程序(ATM或櫃臺)提取卡內信用額度內的資金,同時不支付銀行取款手續費的行為。
非法提現的分類
1是持卡人的個人行為。持卡人玩“別人花自己的卡”的把戲,把別人的購物賬戶刷到自己的卡裏增加積分,同時購物者返還持卡人的現金,對持卡人來說真是壹舉兩得。因為很多銀行在發行信用卡的同時推出了增值服務,開展了消費積分兌換禮品等活動,刺激人們的辦卡消費熱情。
2.持卡人與商家或壹些“貸款公司”、“中介公司”合作,持卡人通過向商家支付手續費來獲取現金。壹般用商家的POS機進行虛假交易,將信用卡上的金額劃掉。商戶或“貸款公司”、“中介公司”當場支付現金(支付持卡人現金),持卡人支付給商戶的手續費低於銀行。
3.持卡人通過使用壹些網站或公司的服務獲得現金,如支付寶或中國移動的“在線購買預付卡”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