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作為直屬機構,負責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又稱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建設、運行和維護。
同時,為落實《物權法》關於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責任的規定,征信中心於2007年6月5438+10月1日建立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系統並對外提供服務。
2008年5月,征信中心在上海正式舉行掛牌儀式,註冊於上海浦東新區。2013年3月5日起施行的《征信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征信系統定位為國家建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目前,征信中心在365、438+0個省和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征信分中心。
擴展數據:
截至2065438+2009年4月底,征信系統已歸集超過8.6億自然人,近2068萬企業和其他組織。征信系統全面采集企業和個人的信息。其中,以銀行信用信息為核心,還包括社保、公積金、環保、欠稅、民事判決和執行等公共信息。
進入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信托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貸款機構;征信系統的信息查詢端口遍布全國各地的金融機構網點,征信服務網絡覆蓋全國。
形成了以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為核心的信用產品體系,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報告成為國內企業和個人的“經濟身份證”。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中心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