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二代征信黑名單有哪些限制?
被列入二代征信黑名單有以下限制:
1.不準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的二等艙以上艙位;
2.限制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等場所高消費;
3.不租高檔酒店、寫字樓、公寓等場所辦公;
4.不得購買、新建、擴建或高檔裝修房屋;
5.不買非營運車輛;
6.旅行和休假也將受到限制;
7.購買保費較高的保險產品也會受到限制;
8.孩子們不能上私立學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四條。
被執行人是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第六條
記錄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
(壹)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二)被執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和身份證號碼;
(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四)被執行人失信的具體情況;
(五)執行依據的制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和執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認為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其他應當記錄和公布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