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分期手續費收取方式調整為:三期及以下手續費壹次性收取;三期以上手續費收取方式為分攤每期收取。
若客戶提前還款,三期及以下提前還款手續費不予退還;
三期以上全額提前還款未分攤手續費按天計收;三期以上部分提前還款未分攤手續費不免除。(“按天計收”為賬單日至還款期的實際天數/30*每期攤銷手續費,此部分手續費在下壹賬單計收,後續賬期再無分期手續費。)
信用卡分期手續費的年化利率展示。按照人民銀行關於貸款產品年化利率明示要求,我行信用卡分期業務(包括賬單分期、靈活分期和自動分期)每期(月)標準手續費率為0.6%,各期分期手續費率對應的近似折算年化手續費率,是根據借款人的借款本金、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期數等要素,考慮復利後計算得出的年化內部收益率(IRR)。其公式為:
其中,n為年內還款頻率(例如,每月還款壹次為12),T為還款年數,由此計算得出的IRR即為年化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