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經濟犯罪案件起訴標準的規定〉的通知》第四十壹條規定,集資詐騙案件(《刑法》第192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追訴: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第四十二條貸款詐騙案(刑法第193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第四十三條票據詐騙案(刑法第194條,第1款)
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追訴:
1.個人實施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單位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第四十四條金融憑證詐騙案(刑法第194條第二款)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憑證等銀行結算憑證進行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追訴:
1.個人實施金融憑證詐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單位財務憑證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第四十五條信用證詐騙(刑法第195條)
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信用證欺詐,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單據、憑證;
2、使用無效信用證;
3.欺詐性信用證;
4.欺詐性信用證活動是通過其他方法進行的。
第四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刑法第196條)
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無效信用卡,或者使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惡意透支,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第四十七條證券詐騙案(刑法第197條)
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第四十八條保險詐騙罪(刑法第198條)
保險欺詐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
2、單位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擴展數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規定,根據《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二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騙取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參考資料: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經濟犯罪案件起訴標準規定》的通知-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國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