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的方式如下:
(1)刷單類詐騙。主要表現為騙子通過各類網站發布刷單賺傭金的廣告,在受害人上鉤後,以刷壹單低價的商品作為幌子,快速將承諾的購物本金和刷單傭金返還;
(2)虛假購物消費類詐騙。騙子通過各種電商平臺、聊天軟件低價售賣物品,引誘被害人上當,在被害人付款後,將被害人拉黑;
(3)代辦信用卡、貸款類詐騙。騙子通過網站等方式發布貸款、快速辦理信用卡信息,稱可為資金短缺者提供方便,而且利息低、額度高、無抵押、無需擔保、放款快,以此忽悠借款人上鉤;
(4)網絡交友誘導賭博、投資類詐騙。騙子壹般經過壹段時間的交流取得受害人信任後,以能夠獲取網上購買彩票、投資理財等平臺的後門,可以輕松賺錢為由,引誘受害人投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壹百九十三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