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日常消費需要,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糾紛而提出的解決問題的書面或者口頭的異議、抗議、索賠和請求。
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實行地域管轄為主、層級管轄為輔的原則:
(壹)對消費者的投訴,由被告所在地的縣級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下屬分會處理;被告所在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縣級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下屬分會處理。
(二)案件涉及兩個以上縣級轄區的,由上壹級(市級或省級)共同的消費者協會處理。
(三)案件涉及兩個以上市消協的,由省消協處理;省消費者協會可以委托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消費者協會處理已經受理的投訴。
(4)省級消協收到的來信和網上投訴案件可直接轉當地消協處理,重大疑難投訴案件可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