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貸款的利息和本金
1,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額貼息;
2.自畢業(或畢業)當年9月1日起承擔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日為每年2月20日65438(最後壹年9月20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3.自畢業(或畢業)第四年起(畢業當年為第壹年),開始還本付息,本金還款日與利息還款日相同。
4.畢業後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應及時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考試合格後,可以繼續享受在校期間的財政優惠。
擴展數據
學生助學貸款逾期還款責任:
逾期還款可從1,1到20,11到12到20。開始償還利息後,當年2月20日65438未及時還款的,視為貸款逾期。開始償還本金後,對逾期本金按活期利率130%計收罰息。逾期還款的,應償還逾期本息及相應罰息。
2.根據國家《信貸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逾期貸款結清後,相關不良記錄將保存5年。為了以後順利就業,出國,花錢,辦理信用卡,申請房貸,車貸,請盡快償還逾期貸款。
3.未按約定還款,連續拖欠1年以上且不主動聯系縣級資助中心的學生,有權在新聞媒體和網絡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身份證號、畢業學校、違約情況等信息,無需根據借款合同告知本人。
中國開發銀行-還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