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結清證明是為了證明貸款申請人不存在惡意逾期行為。
非惡意逾期包括:
1.業務由第三方辦理,但第三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還款,導致逾期。比如汽車經銷商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房地產開發商辦理抵押貸款業務,代理商和其他第三方代理還款等。,且因第三方原因還款逾期,如將款項挪作他用。
2.個人貸款買房後,開發商因種種原因退回了個人首付,但未能及時結清貸款。
3.個人出售抵押房屋,但未能再融資,因買方未按時還款導致的逾期仍記在自己名下。
4.單位未及時繳納公積金,導致個人公積金貸款未能及時償還。
註:以上四種情況發生逾期,銀行不同意出具非惡意逾期證明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造成不良信用的壹方。司法部門認定不是自身責任的,可以要求相關金融部門修改信用信息。
5.因個人不了解銀行對還款日期的規定,或銀行工作人員未明確告知還款日期,或貸款利率調整或還款日期變更時銀行未告知個人,導致個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還款,導致個人征信報告中出現逾期記錄。
註意:上述情況,通常在借款合同中約定銀行不會通知利率調整,所以這樣的逾期還是我的責任,很難出具非惡意逾期證明。
6.未收到信用卡或信用卡未激活但產生年費的,視為逾期。
7.因與銷售商品的商家或銀行發生糾紛,未按期還款而產生逾期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