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登記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對起訴和自訴的申訴,壹律受理,出具書面文書,註明收到日期。人民法院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或者自訴,應當當場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和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說明。
人民法院立案庭登記後,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審判庭審理。在立案方面,當事人可以就不受理申訴、收到申訴後不出具書面證明、不壹次性告知當事人補正申訴內容、不立案、拖延立案、幹擾立案、不立案、不作出裁定、決定等違法違紀行為向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
您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驗證:
1.如果收到的是掃描件,主要看是不是當地法院蓋章,蓋章的真偽鑒定,因為有些外包的藏品可能會蓋壹些機構的章,那麽這個文件就是假的。
2.如果收到短信立案通知,要查看短信中是否有立案號,然後在官網輸入當地法院的立案號,看能否查到案件詳情。如果可以,說明妳真的被起訴了。
3.如果收到法院傳票,看看有沒有銀行起訴狀,證據材料,案件受理通知書等。,而且傳票前會給妳發兩條短信,第壹條是通知妳受理,然後立案。
如果確認真的立案了,那妳壹定不能無動於衷。可以選擇收集信息應訴,也可以和銀行協商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