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是指其他國家地區(包括港澳臺地區)來中國大陸以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為主要目的,在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前提下,遵循市場機制法則,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進行的獨資、合資、參股等市場流入的資金。
在我國,外資的利用方式主要分為三種:外商直接投資(FDI)、對外借款和外商其他投資,其中FDI占有很大比例。
引進外資的意義:
1.彌補資金不足,促進我國經濟建設。經濟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主要是依靠本國積累,但單靠本國資金總是有限的.當今世界各國都把積極引用外資,當作加速發展本國經濟的重要手段。利用外資,對於加速我國經濟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2.獲得外國技術,設備和管理經驗.因為引進外資通常是與引進技術、設備和管理經驗結合在壹起進行的,利用外資是引進技術,設備和管理經驗的重要手段。特別是壹些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科學管理的經驗,將更有利於加快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3,有利於吸收和培養人才.利用外資不僅可以直接吸收壹部分我國迫切需要的先進技術和管理人才,而且能有利於培養人才.
4.有利於促進出口創匯。利用外資,可以發展出口創匯企業,包括以出口創匯為主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都是有利於我國出口創匯,增加外匯收入。
法律依據:
《中外合資企業法》裏面有:
第四條
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在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壹般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