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差指在國際收支上,在壹定時期收入大於支出的差額;逆差指在國際收支上,在壹定時期支出大於收入的差額。
所謂貿易順差是指在特定年度壹國出口貿易總額大於進口貿易總額,又稱“出超”,表示該國當年對外貿易處於有利地位。在壹定的單位時間裏,貿易的雙方互相買賣各種貨物,互相進口與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額大過乙方的出口金額,或甲方的進口金額少於乙方的進口金額,差額對甲方來說,就叫作貿易順差,反之,對乙方來說,就叫作貿易逆差。
壹般就貿易雙方的利益來講,其中得到貿易順差的壹方是占便宜的壹方,而得到貿易逆差的壹方則是吃虧的壹方。可以這麽看,貿易是為了賺錢。而貿易順差的壹方,就是凈賺進了錢;而貿易逆差的壹方,則是凈付出了錢。
貿易逆差利弊分析
當壹個國家出現貿易逆差時,即表示該國外匯儲備減少,其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削弱,該國在該時期內的對外貿易處於不利地位。必須轉變追求貿易順差的傳統觀念,應該努力追求外貿平衡。
傳統貿易觀念認為出口為了創匯,順差是好事,逆差是壞事。這壹觀念長期主導著我國的貿易政策和實踐。據統計,截至2010年2月底,自1993年以後,我國再沒出現過年度貿易逆差,自2004年4月份以後,我國沒出現過月度貿易逆差。其實,壹國的對外貿易應追求長期的進出口基本平衡,而不是長期的貿易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