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2005年2月,中國企業A與外國企業B合資成立企業C,雙方決定註冊資本為2000萬美元。企業A占40%,企業B占60%。A企業出資6400萬元,B企業出資12萬美元。合同約定的美元匯率為1: 8.00。合資企業采用當日美元匯率作為記賬匯率。2月4日,企業A投入人民幣2400萬元,當日美元匯率為1:8.00;14年2月,企業A投入人民幣4000萬元,當日美元匯率為1:8.30;18年2月,企業B投入800萬美元,當日美元匯率為1:8.10;2月25日,企業B投入美元400萬,當日美元匯率為1: 8.00。其業務處理如下:
2月4日,收到企業A投入的人民幣時:
借方:銀行存款-2400萬元
貸款:實收資本-人民幣2400萬元。
14年2月,收到企業A投入的人民幣時:
借:銀行存款-4000萬元。
貸款:實收資本-人民幣4000萬元。
18年2月,收到企業B投入的美元時:
借方:銀行存款-美元(800萬美元×8.10)6480萬。
貸款:實收資本-外方(800萬美元×8.00)6400萬元。
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80萬。
2月25日,收到企業B投資的美元時:
借方:銀行存款-美元(4,000,000美元× 8.00美元)32,000,000。
貸款:實收資本-外方(400萬美元×8.00)3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