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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向寶相關名詞解釋

(1)開倉:又稱開倉和開盤價,是指客戶買入或賣出銀行系統指定的可交易貨幣對的行為。開倉時,銀行系統根據當前“雙向寶”交易價格自動計算出開倉合約所需資金,並比較客戶交易賬戶中的可用資金是否充足。如果客戶可用資金少於開倉所需資金,則交易不成功。

(2)轉賬建倉:是指客戶在“雙向寶”交易客戶端上直接從簽約賬戶中自動轉出壹定金額的可交易貨幣建立相應金額的新頭寸的行為。轉賬開通功能受櫃面轉賬時間限制,非櫃面轉賬時間內轉賬開通功能無效。不能通過轉讓和開倉委托交易。

(3)雙向開啟:又稱雙向開啟、雙向開啟。是指當客戶選擇雙向開倉時,買入或賣出指定的可交易貨幣對或黃金,與合約中已持有的貨幣對或黃金相同,買入和賣出方向相反,視為新開倉,原持有合約保持未平倉的功能。

(4)平倉:又稱平倉,是指客戶對已開倉的全部或部分合約,以相同貨幣對、相反買賣方向進行外匯和黃金交易的行為。平倉後,原開倉合約將被扣款,不再占用專用交易賬戶內的資金。

(5)強制平倉:指銀行在發現客戶未平倉合約浮虧導致其交易賬戶資本充足率低於章程規定的比例時,有權代表客戶主動平倉。

(6)價差容忍度:指由於通訊線路等原因導致交易信息傳遞存在壹定時間延遲,導致客戶在交易客戶端提交的價格與銀行最終確認的交易價格之間的點差。客戶進行即時交易時,必須選擇在銀行規定的範圍內容忍利差。銀行確認交易時,系統會比較差價是否超過客戶設定的容差差。如果差額在容差範圍內,交易將以銀行確認的價格成交。如果超出容差,交易將不會成交。

(7)委托價差:指客戶進行委托交易時,委托價格與交易客戶提供的實時價格之間的點數差異。根據國際外匯市場的交易慣例,委托價格不應過於接近或遠離交易客戶提供的實時價格。

(8)回撥開倉(盈利委托):指客戶指定優於銀行報價的價格,同時指定金額和買賣方向,等待成交的交易。

(9)突破持倉(止損委托):指客戶指定低於銀行報價的價格,同時指定金額和買賣方向,等待成交的交易。

(10)二合壹委托:是指客戶可以同時設置回調(盈利)委托和突破(止損)委托,如果任壹委托達到價格,另壹委托自動取消。

(11)追加委托:是指客戶同時設定兩次委托,第二次委托只有在第壹次委托達到價格時才生效,直到價格達到價格或委托失效。當第壹次委托完成,第二次委托生效時,該委托掛單也可以手動取消。

(12)追單委托:指客戶設定盈利點,等待交易完成的平倉交易。該委托類型僅適用於現有頭寸的清算委托,訂單需要通過合同管理中的委托發起。這種委托的本質是止損委托。客戶只需填寫壹個寄售價差,寄售價格會隨著匯率變好而變好:即寄售生效後,當匯率變好時,寄售價格=當前匯率+/-寄售價差將壹直維持,當匯率變壞時,寄售價格將保持與最優寄售價格相同,直至以該價格完成交易。

(13)隔夜延期損益:指客戶持有開倉合約至下壹交易日所產生的息差。客戶的“雙向寶”交易相當於客戶從銀行借壹種貨幣去買另壹種貨幣,所以必然會有壹種貨幣的貸款利息和另壹種貨幣的存款利息。買入貨幣的存款利息與賣出貨幣的貸款利息之差折算成結算貨幣,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負的,按日計入雙向寶交易專用賬戶的資金余額。由於合約交割日為T+2,若客戶持有周三至周四的開倉合約,則合約交割日將由周五順延至下周壹,因此銀行將計算三天的累計隔夜展期損益,計入雙向寶交易專用賬戶的資金余額。

(14)保證金幣種:指客戶從合約賬戶轉入專用交易賬戶的幣種,客戶可將美元轉入專用外匯和美元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

(15)保證金余額:指客戶專用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余額。當沒有開倉合約時,保證金余額等於保證金凈值。

(16)占用額度:指客戶按開倉合約比例占用的保證金。

(17)可用額度=保證金余額-占用額度+浮動損益

(18)凈保證金=保證金余額+浮動損益

(19)保證金充足率=凈保證金/期初合約金額

(20)開倉合約金額:又稱名義開倉金額,是指合約中的基礎貨幣兌換成美元的金額。如果本位幣為美元,其金額為期初合同金額;如果本位幣為非美元貨幣,則根據相應的報價換算成美元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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