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報告主要是下屬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下屬群眾陳述自己的立場,包括履行職責任務中的成績、不足、問題和想法,以便進行自我檢討、評價和考核的書面報告。
述職報告必須全面收集過去壹段時間所做工作的材料,包括面上材料和點上材料、正面材料和反面材料、事件材料和數字材料、背景材料。
事件材料必須真實可信。數字應該準確可靠。背景材料要輔助,能與事實形成鮮明的對比或反差。
材料的來源主要取決於以下途徑:
第壹,作者最好有親自參加實踐活動的經歷,這樣得到的材料會更真實;
二是召開座談會,參加人員要有代表性,要有各行各業的人,這樣得到的材料不會有偏差;
三是個人遊;
四是查閱各部門提交或過去的書面材料,如計劃、簡報、部門總結、會議紀要、統計報表等。
總結寫作不應該是:閉門造車,隨意編造事實或數據,欺上瞞下,或者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