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匯分錄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轉出的外幣*銀行買入價)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差額計入)
貸:銀行存款--外幣(轉出的外幣*銀行中間價)
2、代理出口收匯、付匯核算
根據銀行單據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外匯帳款
同時根據壹定比例收取代理手續費
借:銀行存款(應收外匯帳款)
貸:其它業務收入
擴展資料:
出口結匯辦法主要有三種:
1.收妥結匯或收妥付款
是指議付行收到外貿公司的出口單據後,經審核無誤,將單據移交國外付款行索取貨款。待收到付款行將貨款撥入議付行帳戶的貸匯通知書(Credit Note)時,即按當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撥付給外貿公司。銀行並不墊付資金,這即為收妥付款。
2.定期結匯
定期結匯是指我國銀行根據向國外銀行索償所需時間,預先確定壹個固定的結匯期限(例如銀行審單認可後7天或14天不等)到期不管是否收妥票款,主動將應收款項結算成人民幣記入外貿企業帳戶。
3.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又稱買單結匯,是指議付行在審單無誤的情況下,按信用證條款買入受益人(出口方)的匯票和單據,從票面金額中扣除從議付日到估計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將余款按議付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撥付外貿公司。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財務費用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