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匯豐指的是匯豐。開證註意事項如下:1。謹慎選擇貿易夥伴。在尋找貿易夥伴和貿易機會時,應盡量通過正規渠道(如參加廣交會、實地考察等)了解客戶,不要與不了解或信用不良的客戶做生意。在簽訂合同前,應盡量委托相關咨詢機構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做到心中有數,做出正確選擇,避免交易夥伴選擇錯誤,後果自負。2.在銷售合同中提前明確信用證的內容。銷售合同是信用證的基礎,出口商今後收到的信用證內容可以事先在銷售合同中明確約定。壹般包括:開證日期(以開證日期為準);信用證的有效期(裝運後15天在出口地到期);指定開證行和保兌行(在特定條件下);說明信用證的類型(不可撤銷、即期、可轉讓等)。);備份文件的名稱和數量;允許分批轉運(不應限制每次裝運的間隔時間,如每次裝運間隔30天);規定出口商有權根據合同修改信用證條款,如果進口商不按他的要求修改,出口商有權要求賠償損失。3.精心安排信用證的發展模式和條件。在信用證交易中,賣方必須嚴格按照信用證規定的條件支付裝運單據,才能獲得貨款。因此,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必須對信用證的發展方式和條件作出周密的安排和選擇,盡力以自己認為滿意的方式安排信用證的發展,並對履行信用證的接受條件有絕對的信心,不要訂立或要求修改對履行沒有把握的條件。例如,應要求買方在訂立銷售合同後盡快開立信用證,以便有充分的時間安排生產、采購或裝運。對於新客戶,建議在其銀行申請信用證開發之前或之後,要求對方航空郵寄其信用證開發申請書的復印件或影印件,以便提前有足夠的時間檢查內容是否適當。4.仔細審查信用證出口商和銀行都需要仔細審查信用證。審查的範圍和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檢查信用證內容是否與買賣合同壹致。如果有不符點和無法執行的條款,必須要求進口商迅速修改信用證,只有在收到開證行的修改函後才能裝運貨物。永遠不要相信客戶的承諾。其次,審查信用證的可靠性。如信用證的真實性、開證行的信用、信用證的類型、信用證的生效等。將開證行的名稱、地址和信用狀況與銀行年鑒進行對比分析。如發現任何疑問,應立即詢問開證行或代理行,以確保開證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靠性。根據《統壹慣例》第8條,通知行應合理謹慎地核實已通知信用證的表面真實性。因此,識別已通知信用證的真實性是通知行的責任。實踐中,通知行經常需要掌握開證行的簽名樣本,並使用SWT來保證信用證的外觀真實性。因此,賣方可以向通知行確認這壹情況。在中國,如果外國進口商將信用證直接寄給出口商,出口商應將信用證寄給中國銀行進行核對和備案,中國銀行將確定信用證的真實性。我們中國銀行要求信用證必須由開證行交付或轉交給中國銀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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