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修訂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自2013 10 1起施行。1997 7月17財政部頒發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第1997號第288條)同時廢止。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預[2012]72號)已經2012年2月5日財政部部務會議修訂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現公布修訂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自2013 1起施行。
擴展數據:
財政部頒布了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自12年4月起施行。
這次修改是在原《規則》基本結構的基礎上,增加了“金融監管”壹章,增加了21條。規則共分12章68條,包括總則、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項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機構清算、財務報告與分析、財務監督和附則。
繼1996原《細則》頒布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農林水利等行業財務制度陸續出臺,成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修訂原《細則》的同時,財政部已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啟動了行業和事業財務制度的修訂工作,目前正在加快工作步伐,爭取盡快出臺。
全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也將按照新財務制度的規定,完善內部財務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參考資料:
人民網-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用好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