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復議機關是該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壹級主管部門。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復議機關是上壹級主管部門。
《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壹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壹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