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1)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頒發的許可證。
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另申請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壹)情節特別輕微;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取得被侵權人諒解的;
(三)受他人脅迫或者欺騙的;
(四)主動投案,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
(五)有立功表現的。
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