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是指按照相關法律要求,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受境內機構和居民個人(境內非居民除外)委托以投資者的資金在境外進行規定的金融產品投資的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當是外匯指定銀行,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 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
(二) 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完善;
(三) 具有境外投資管理的能力和經驗;
(四) 理財業務活動在申請前壹年內沒有受到中國銀監會的處罰;
(五) 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審慎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