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於辦理異地轉賬結算和取現,見到票據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具有使用靈活、票隨人到、變現能力強等特點。,適用於交貨前付款或貨幣與貨物清算的商品交易。
擴展數據
銀行匯票壹式四聯,第壹聯為卡,作為承兌銀行的付款傳票;第二聯是銀行匯票,由匯款人連同第三聯結匯通知壹起帶來。付款行支付匯票後,此聯將作為聯行往來賬戶支付傳票;第三,付款銀行付款後,憑申報單簽字簽發結匯通知,簽字簽發作為剩余收入的憑證;第四聯為溢付通知,簽發結算後交給匯款人。
單位和個人可以使用銀行匯票進行各種資金的結算。銀行匯票可以用來轉賬,標有“現金”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來取現。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銀行匯票申請書”不得填寫“現金”字樣。
業務流程
1.簽發:匯票的申請人準備足夠的存款,申請簽發匯票,經開證行審核後簽發匯票。
2.取消付款:代理付款銀行承兌匯票,如果發現無誤,將取消付款。系統內的票據和華東三省壹市的票據為即期支付,系統內的外匯票據為收兌使用。
3.退匯:申請人因銀行匯票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出票銀行退款的,應提交銀行匯票復印件、結算通知復印件和退匯通知單。開證行核實無誤後予以辦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銀行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