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購外匯:現行外匯管理條例沒有規定騙購外匯,但刑法規定了騙購外匯。1.偽造、變造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批準文件等憑證、單據購匯的;2.使用或者購買偽造、變造的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批準文件等憑證、單據購匯的;3.重復使用報關單、進口證明、外匯管理部門批準文件等憑證和單據購匯的;4.明知用於騙購外匯而提供人民幣資金或者其他服務購匯的;5.以其他方式騙購外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