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金融市場(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s)是指非居民通過銀行的中介在發行國境外從事某種貨幣交易的市場,也有人稱之為歐洲貨幣市場。它被稱為歐洲貨幣市場,因為它是從歐洲美元市場發展而來的。所謂的歐洲美元市場在美國之外(最初在歐洲)
離岸金融法研究
銀行吸收和貸出的美元資金。它實際上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海外貨幣的借貸業務,其次是以海外貨幣表示的各種債券的發行,第三是各種海外貨幣之間的兌換市場,即外匯市場。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冷戰。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凍結了中國在美國的資產,於是蘇聯和壹些東歐國家把在美國的存款轉移到美國以外的其他歐洲國家。在英國倫敦,這些美元存款為商家開展美元存貨業務提供了條件。各國政府對資本流動的限制對促進離岸金融市場的發展也很重要!
離岸金融市場基本不受東道國金融監管當局的控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和資金自由進出。離岸金融市場是壹個無形的市場。從廣義上講,它只存在於某個城市或地區,不存在於固定的交易場所,是由當地金融機構與金融資產之間的國際交易形成的。
典型特征
(1)經營活動很少受到法律法規的控制,手續簡單,稅收或免稅低,效率高。
(2)離岸金融市場的借款幣種為境外貨幣,借款人可以自由選擇幣種。這個市場上的借貸關系是國外貸款人和國外借款人之間的關系,幾乎涉及到世界上所有的國家。
(3)離岸金融市場利率壹般來說,其存款利率略高於國內金融市場,利差較小,更具吸引力和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