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非法逃匯,是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團體或者個人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將應當出售給國家的外匯私自轉移、買賣、存放,私自攜帶、托運或者郵寄出境的行為。
逃匯主要包括:
(1)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
(二)未按照國家規定向外匯指定銀行出售外匯的。
(三)違反國家規定將外匯匯出或者攜帶出境,例如以投資名義將外匯轉移出境。
(四)未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攜帶或者郵寄外幣存單、外幣有價證券出境的。
(五)其他逃匯行為。
套利指:1。違反國家規定,以人民幣支付或者以實物支付進口貨款或者其他應當以外匯支付的類似費用的,但合法的易貨貿易除外;
2.為他人在中國境內以人民幣支付費用,對方支付外匯;
3.明知是非法套匯而提供人民幣資金或者其他服務的;
4.使用虛假或者無效的憑證、合同、單據從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的;
5.以其他方式非法套利。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