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適用對象和基本條件是:
出口商是在中國的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對外工程承包等資本貨物和服務的出口商。
出口商是具有法人資格,並經國家批準有權經營機電產品出口的進出口企業或生產企業。
借款企業經營管理正常,財務信用狀況良好,有能力履行出口合同,有能力落實可靠的還款擔保並在銀行開立賬戶。
出口項目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企業合法經營範圍,經有關部門審批並持有有效合同。出口項目經濟效益良好,用匯成本合理,各項配套條件落實。
借款人申請外匯貸款的,必須落實相應的外匯還款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