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犯罪外在形式的特征
1.犯罪主體的出現。大多數經濟犯罪主體只能由自然人組成,少數由單位組成(特殊主體)。
2、危害行為的出現,現行刑法典又單獨規定,經濟犯罪分為幾類,又分為幾種行為,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為生產、銷售普通偽劣產品、假藥、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等。,假冒偽劣產品必須適銷對路,違法(違反質量法規定),銷售金額具體(銷售金額5萬元)。
罪名為:貪汙、賄賂、行賄、挪用公款、挪用資金、職務侵占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逃避註冊資本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商品罪、虛假廣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或者購買罪。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非法制造和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商品罪、假冒專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偽造和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騙取出口退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抗稅罪、偷稅罪、保險詐騙罪、證券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票據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洗錢罪、逃匯罪、騙購外匯罪、非法票據承兌、支付和擔保罪、非法發行金融票據罪、非法拆放表外客戶資金罪、貸款發放罪、非法發放貸款罪、向關聯方非法發放貸款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證券期貨內幕交易、泄露證券期貨內幕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