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結匯的個人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包括:專利、版權收入、稿費收入、咨詢費收入、保險收入、利潤、獎金收入、利息收入、年金、養老金、職工薪酬、繼承外匯、家庭贍養、捐贈及其他經常項目外匯收入。資本項目所得是指居民個人從境外匯回,經境內外投資主管部門批準的各種直接或間接投資的本金。
個人購匯
居民個人出國(含港澳遊)、朝聖、探親、境外就醫、自費出國留學、其他出國留學、商務考察、出國培訓、就業、繳納境外國際組織會費、境外郵購、境外定居、境外直系親屬援助、國際交流、境外勞務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