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號碼: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申報號碼的編制規則,由銀行編制,並由收款人根據銀行編制的申報號碼填寫此欄。
2.收款人名稱:對公項下按收款人預留銀行印鑒,或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簽發的特殊機構代碼賦碼通知書上的名稱填寫。
3.組織機構代碼: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外匯局簽發的特殊機構代碼賦碼通知書上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或特殊機構代碼填寫。
4.個人身份證件號碼:包括境內居民個人的身份證號、軍官證號等以及境外居民個人的護照等。
5.中國居民個人/中國非居民個人:根據《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中對中國居民/中國非居民的定義進行選擇。
6.結算方式:選擇適當的結算方式打“?”。其中“其它”指除了信用證、托收、保函、電匯、票匯和信匯以外的結算方式。
7.收入款幣種及金額:指實際從境外收到的款項幣種及金額,幣種按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貨幣和資金字母型代碼填寫。
8.結匯金額:指該筆涉外收入結匯成人民幣的金額,按原幣金額填寫。
9.現匯金額:指該筆涉外收入以外匯方式保留的金額,按原幣金額填寫。
10.其他金額:指該筆涉外收入除結匯和現匯以外的方式保留的金額,按原幣金額填寫。
11.賬號:如該筆涉外收入結匯後進入收款人的人民幣賬戶,則填寫該人民幣賬戶的賬號;如該筆涉外收入直接進入收款人現匯賬戶,則填寫該現匯賬戶的賬號;如該筆涉外收入以結匯和現匯以外的方式進入收款人相應的賬戶,則填寫該賬戶的賬號。
12.國內銀行扣費幣種及金額:指國內銀行圍繞該筆涉外收入發生的,且從該筆涉外收入中扣除的費用。
13.國外銀行扣費幣種及金額:指圍繞該筆涉外收入發生的,國內銀行代國外銀行從該筆涉外收入中扣除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