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指數系列均采用“除數修正法”進行修正。
當成份股名單發生變化,或者成份股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者成份股市值因非交易因素發生變化時,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修改後的公式為:
修正前市值/原始除數=修正後市值/新除數
其中,修正後市值=修正前市值+新(減)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的除數(即修正除數,也稱新基期),據此計算未來指數。
2.需要糾正的幾種情況
新上市——成份股全部新上市,上市後首個交易日納入指數(上證180指數除外)。
除息——成份股有除息(分紅派息)的地方,指數不做修正,讓其自然下跌。
除息——有送股或配股的成份股,指數應在成份股除息基準日之前修正。修正市值=除息報價×除息股數+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息股)。
匯率變動——在每個交易周的最後壹個交易日,根據當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對指數進行修正。
停牌——當壹只成份股在交易時間突然停牌,以最終成交價格計算實時指數,直至收盤。
停牌——當壹只成份股停牌時,不做任何調整,直接以該股停牌前壹個交易日的收盤價計算指數。停牌持續兩天以上的,應當撤銷權利,待復牌後恢復權利。
退市——成份股被退市(終止上市)的,指數應當在退市日之前進行修正。
股本變動——凡成份股股本發生其他變動的(如內部職工股上市導致流通股本增加等。),該指數應在成份股股本變動前進行修訂。
修正市值=收盤價×調整後股本+修正前市值(不含變動股份)。
停牌——當a股或b股部分收盤時,指數照常計算;當所有a股和b股收盤時,指數將停止計數。
註:在上證180總回報指數、上證50總回報指數、上證紅利總回報指數、上證180金融股總回報指數、上證公司治理總回報指數和上證中型企業總回報指數的計算中,樣本股紅利均計入指數收益,以便投資者從不同角度考慮指數走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