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匯:1。在FOB基礎上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壹般采用銷售合同和雙方蓋章的PI的形式。
2.業務安排、生產、包裝等細節,經過客戶QC檢驗同意出口。
3.給客戶指定壹個貨代訂艙,貨代放艙後。
4.根據貨代放行通知上的提單和清關時間安排裝運。送艙和拖整體櫃有兩種方式。
6.提交提單資料,發送報關資料(需要核銷單),在啟運地支付所有貨代費用,收到訂艙的貨代提單原件後。
7.整理客戶要求的付款資料,壹般包括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提單(部分客戶會有格式要求)。將壹份副本發送給客戶,以便及時付款。
8.客戶付款後,發送客戶需要的所有文件。
信用證:1-6和電匯基本相同。
區別:1)合同簽訂後,客戶會給賣方發信用證匯票,確認信用證內容,然後出具正本。規定是收到信用證正本後安排生產。壹般為了節省時間,邊保兌信用證邊安排生產是有風險的。
2)貨物交付並收到正本提單後,按照信用證要求準備單據,並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議付。然後就等著拿錢,其他的什麽都不要做。如果銀行提示的單據存在不符點,然後賣方確定不符點無法改正,賣方就有必要提醒客戶及時到銀行付款。因為有些不符點會導致買方拒付,第壹,單據最好不要有不符點。第二,買方的商業信譽應該足夠好,以確保買方願意接受不符點並兌現票據。否則會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