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商業銀行是以盈利為目的,以各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以各種金融資產經營,具有創造信用功能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範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和票據貼現等。壹般商業銀行沒有發行貨幣的權利。
從商業銀行的發展來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有兩種。壹種是英國模式。商業銀行主要融資短期商業資金,具有放款周期短、流動性高的特點。即以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貸出,存貸利差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這種商業模式對銀行來說相對安全可靠。另壹家是德國的,業務比較全面。商業銀行不僅為短期商業資金融資,也為長期固定資本融資,即從事投資銀行業務。中國實行的是分業經營模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商業銀行可以從事以下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境內外結算、票據貼現和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和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代理支付和保險代理業務等。根據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除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
雖然各國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名稱、業務內容和側重點不同,但其主營業務壹般分為負債業務、資產業務和表外業務。隨著銀行國際化的發展,這些國內業務也可以擴展到國際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