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業主需提供本人壹年以上有效國內就業合同原件,具體註意事項如下:
a)勞動合同的標題應為“勞動合同”或“雇傭合同”;
b)勞動合同中的用人單位,即公司註冊在上海,本人工作地點也在上海;
c)勞動期限滿1年,即勞動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房屋所有權轉移或商品房預售登記之日止已滿1年,且仍在有效期內;
d)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工資應與所購商品房的價格相稱,並在合理的範圍內;
e)勞動合同應為中文,如為英文,應由翻譯機構出具中文譯本;
f)建議提供加蓋公章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同時房屋所有人在本市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填寫境外個人職業承諾書(委托他人辦理登記的,須提前填寫)。
註:合同需要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