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太多了。妳在妳的圖書館搜索《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章貸款等業務的基本規則有詳細內容。
2.銀行卡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證書可以貸款嗎?它的用途和優點是什麽?
如果妳打算以後長期參加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的兩個考試,壹個必考,壹個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1.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必考):通過公共基礎科目考試和證書考試的銀行從業人員,將獲得公共基礎證書。2.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選考):可選擇個人金融、風險管理、公司信用、個人貸款中的壹個或多個科目報考,通過專業科目考試和考核的銀行業從業人員將獲得相應的單科職業資格證書。二、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科目難度五門考試科目的難度都不是很高,因為都是機考,而且都是選擇題和選擇題判斷題,沒有主觀題和答案。難度等級:個人理財和風險管理可以任選其壹。關於難度順序,壹般銀行考試最常見的是公共基礎(公共基礎是必考科目)和個人金融,難度相對較低。其他的,比如風險管理,個人貸款和公司信貸,就稍微困難壹些。三。2016銀行業考試大綱——(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個人理財)●2065 438+06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初級)●通過本科目的考試,考察考生運用銀行業基本知識、銀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基本準則和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分析判斷問題和處理基本業務的能力。第壹部分經濟和金融基礎。經濟學基礎(1)熟悉宏觀經濟發展的目標、經濟周期的主要特征、經濟結構的構成及其對商業銀行的影響;(二)了解我國行業分類的方法和行業分析的基本內容;(3)把握區域發展分析的內容和重點。二、金融基礎(1)掌握貨幣的本質、貨幣供求的影響因素、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的基本內容;(二)熟悉貨幣政策的內容、目標、原則和傳導機制;(三)了解和掌握利息和利率的內容,以及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四)掌握外匯和匯率的基本內容,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和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三、金融市場(1)了解金融市場的內容、特點和分類;(二)掌握金融工具的特點和種類;(3)了解並熟悉中央銀行、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和自律組織的分類和職能;(四)掌握金融機構的基本業務、功能和經營特點。四、銀行制度(1)了解銀行的起源和發展;(二)熟悉我國銀行的分類和職能。第二部分銀行業務。負債業務(1)掌握和運用存款業務的種類、特點和操作規則;(2)掌握和運用非存款業務的種類、特點和操作規則。二。資產業務(1)掌握和運用貸款業務的類型、具體品種、特點、流程和管理要求;(2)熟悉和掌握表外資產業務的類型、內容和特點。三、中間業務(1)掌握中間業務的種類、內容和特點;(二)掌握並運用支付結算業務、代收代付業務、代理業務、資產托管業務、托管業務、咨詢業務、銀行卡業務的業務規則和管理要求。四、理財業務(1)掌握理財業務的內容、理財產品的分類和特點;(2)掌握理財產品的銷售管理要求。第三部分銀行管理。銀行管理基礎(1)掌握商業銀行的組織架構和管理機制;(二)熟悉中西方商業銀行的組織結構、特點、模式和發展趨勢;(3)掌握並熟練運用銀行管理基本指標的含義和計算方法。二。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1)熟悉和掌握銀行公司治理的主要內容;(二)掌握本行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原則、措施和主要內容;(3)了解和掌握合規管理的主要內容。三。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1)熟悉資產負債管理的對象;(2)熟悉和掌握資產負債管理的主要內容和策略。四、資本管理(1)掌握資本的種類和作用;(二)熟悉資本管理的國際監管標準,掌握中國的監管要求。五、風險管理(1)把握風險的內涵和分類;(二)掌握風險管理的組織結構和主要流程;(三)掌握並運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的分類和控制方法。第四部分銀行業務的法律基礎。銀行基本法律法規(1)熟悉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定職責、法定貨幣單位和禁止性規定;(二)熟悉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適用範圍、銀監會的機構設置、監管職責和監管措施的具體內容。(三)掌握和運用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經營原則、組織結構和存貸款業務;(四)了解商業銀行反監管義務的含義、流程、方法、反監管機構和職責,熟悉商業銀行反監管義務。二、民事法律制度(1)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的基本法律規則;(二)了解和掌握物權的基本原理和特征、擔保的種類以及相應的法律規則;(三)掌握合同訂立、效力、變更、轉讓、終止和違約責任的基本法律規則;(四)掌握婚姻法、繼承法中與銀行業務有關的法律制度。三、商事法律制度(1)掌握公司分類、公司設立、公司組織、公司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二)熟悉和掌握信托的特征、信托財產的性質、信托變更和終止的基本法律規則;(三)熟悉和掌握票據的特征和功能、票據行為、票據權利以及票據喪失救濟的基本法律規則。四、刑事法制(1)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則、犯罪的構成和刑罰的基本法律規則;(二)掌握金融犯罪的類型和相應的要件。第五部分銀行業監管與自律。銀行監管制度(1)了解銀行監管的起源和演變;(二)掌握我國銀行業監管的框架、結構和特點。二、銀行自律與市場約束(1)了解我國銀行自律組織的宗旨和目標;(二)掌握職業道德的宗旨和適用範圍;(三)掌握職業標準和職業道德的內容和有關規定。●2016銀行業考試大綱-個人理財●通過該科目的考試,測試考生對個人理財基礎知識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金融投資市場、金融產品、金融業務管理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應用;測試考生對個人金融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客戶分類及需求分析、金融計算工具等的掌握程度。,綜合運用本學科的知識和技能,合法合規地做好個人理財服務。考試內容1。個人理財概述(1)熟悉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科目;(2)了解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分類;(三)了解國內外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和現狀;(四)了解理財規劃師的隊伍狀況和職業特點;(五)掌握理財規劃師的資格要求;(六)掌握合格理財規劃師的標準和理財規劃師的社會責任。二、個人理財業務相關法律法規(1)熟悉我國法律制度;(二)熟悉《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3)掌握《物權法》、《婚姻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四)熟悉《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夥企業法》中與個人理財業務相關的規定;(5)熟悉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及銷售相關法律法規。三。金融投資市場概述(1)掌握金融市場的特征、功能和分類;(二)掌握貨幣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3)掌握債券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四)掌握股票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五)掌握金融衍生品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六)掌握外匯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七)掌握保險市場及其在個人理財中的應用;(八)熟悉另類投資產品在個人理財市場的運用。四。理財產品概述(1)熟悉銀行理財產品的要素類型、分類和特點;(2)掌握基金的分類和特點;(3)掌握保險產品的分類和特點;(四)掌握國債的分類和特點;(五)掌握信托產品的分類和特點;(六)熟悉貴金屬產品的分類和特點;(七)了解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計劃;(八)熟悉股票、中小企業私募債、基金子公司產品和合夥制私募基金等金融產品。五、客戶分類及需求分析(1)熟悉理財師了解客戶的重要性及主要內容;(2)熟悉不同的客戶分類方法;(三)掌握生命周期理論及其與顧客需求的關系;(四)掌握理財規劃師了解客戶的方法。不及物動詞理財規劃計算工具和方法(1)熟悉貨幣的時間價值及其影響因素;(二)掌握貨幣時間價值、現值和終值的基本參數,72法則和有效利率的計算方法及應用;(三)掌握定期現金流量和不定期現金流量的計算方法和應用;(四)掌握復利和年金系數表的計算方法和應用;(5)了解財務計算器的使用,擅長財務規劃;(六)了解不同財務管理工具的特點和比較;(七)熟悉資金時間價值在財務規劃中的運用。七、理財規劃師的工作流程和方法(壹)掌握理財規劃師工作流程的基本步驟;(2)掌握接觸客戶、取得客戶信任的要點;(3)了解理財師應告知客戶的相關信息;(四)了解了解客戶信息時的心態和技巧;(五)了解確定客戶目標的相關內容、原則和步驟要點;(六)掌握客戶理財計劃的內容和提交理財計劃時的要點;(七)了解財務計劃實施的原則和註意事項;(八)掌握客戶檔案管理的相關要點;(9)了解後續服務的必要性和相關要點;(十)了解實施方案和評估服務的要點;(十壹)了解不定期評估和方案調整的要點;(十二)了解從跟蹤服務到全面規劃的螺旋路徑。八、理財師的理財服務技巧(1)了解理財師的商務禮儀和溝通技巧;(二)熟悉工作計劃和時間管理的方法和重要性;(3)了解電話溝通的技巧;(4)了解推薦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流程和用詞。九。其他與個人金融服務相關的法律法規熟悉與個人金融服務相關的法律法規:(1)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中國。(2)相關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及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三)相關部門規定及說明:《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兼業代理人管理暫行辦法》、《關於規範銀行保險代理業務的通知》、《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希望對妳有幫助~ ~
3.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基本規則是什麽?
我不明白。所有貸款都基於貸款的壹般原則。
4.商業銀行的貸款業務規則是什麽?
商業銀行貸款業務規則:貸款發放程序規則:
1.貸款的申請和批準。
2.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級。
3.貸款調查。
4.風險評估和貸款審批。
5.簽訂貸款合同。
6.貸款發放。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的貸款資金支付,采用貸款人委托支付方式。
7.貸後檢查。
8.貸款償還。貸款人應在短期貸款到期1周、中長期貸款到期1月前向借款人發出還本付息通知;借款人應及時準備資金,按時還本付息。
貸款期限規則:
1.貸款期限的設定。自營貸款期限壹般不超過65,438+00年,超過65,438+00年的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自貼現日起至票據到期日止。
2.貸款展期:短期貸款累計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累計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壹半,長期貸款累計展期期限不得超過3年。貸款利率規則:
1.貸款利率的確定。貸款人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的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2.貸款利息的收取。人民幣貸款(不含個人住房貸款)的計息和結息方法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根據市場原則確定,可在合同期內按月、按季、按年調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確定;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由貸款人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自主確定。
3.貸款折扣。根據國家政策,為了促進某些行業和地區的經濟發展,有關部門可以對貸款利息進行補貼。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獨立審核發放,並按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4.貸款的停、減、緩、免:除國務院決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貸款的停、減、緩、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