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為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泰山文交所是國內第二家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公司治理和業務規範在業內非常規範。此次上市的藝術品有黃永玉的巨作《滿堂》和吳冠中的油畫巨作《漓江》和《凡爾賽的壹角》,在聯交所上市的所有作品中首屈壹指,體現了專業務實經營的企業理念。
第二階段為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國務院38號、37號文件相繼發布,拉開了全國各交易場所整頓的序幕。在清理整頓過程中,臺山證券交易所作為國有控股企業,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公開透明的原則,積極開展並率先完成了份額產品的清算工作,處置結果得到了投資者和部際聯席會議的認可。3月13日,泰山證券交易所成為全國首家被部際聯席會議保留的開展藝術品份額交易的證券交易所。這壹階段充分體現了泰山證券交易所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業務的開放高效。
第三階段是2065438年3月至今。泰山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38號文件、37號文件的指導思想和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監管要求,明確公司戰略發展目標,搭建誠信交易平臺,積極創新文化藝術作品交易模式。